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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幾乎泛黃的過往。 他的家境並不富裕,即便如此父母依舊辛勞鋤田,就為了籌那些基本的溫飽,以及讓他可以花少得可憐的銀兩去買入些殘破不堪的書籍。 通常換來的本子紙張無一不是黃澄澄的歲月痕跡,有時是嚴重被蛀蟲啃咬過的破洞,有時連本子用以繫上使其固定的線都斷得毫不留戀,甫拾起便呼啦啦地散了開來,風一吹連半張都撿不回來。 他看見父母臉上皺紋漸增、疲憊神態光是見了都令人絕望;儘管如此委曲求全,放置在他手心裡的銀兩也不曾停過。 要擺脫這樣困境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讀書揚名顯達後去做官,這也是為什麼年邁已高的父母會這樣寵溺他、為什麼兄姐們辛苦挣回來的錢會拿一小部份給他買書。 就因他是所有孩子當中最有天分的緣故。 可單是這些錢不夠讓他買書,即便是二手破爛到幾乎要風化那樣的薄薄本子,就有可能會讓父母一天給他的錢一次全花光。 他負擔不起,卻也不甘讓將寄望託付在他身上的人們失望,於是偶爾會偷溜到市集上,趁著人家不注意的當下搶過幾本拽進兜裡,書被搶的人還沒發現,他就已經光著沾滿泥巴的腳丫啪搭啪搭地逃出很遠很遠。 今天是書本、隔一天就會是毛筆和墨條,當然不會每次都能稱心如意,偶爾被捉到的下場,就是青一塊紫一塊、就差沒斷條胳臂斷條腿那樣嗚咽著回家。 他看著不知何時自田裡撿來的巴掌大銅鏡,未綁上烏黑的長髮散落在肩上,斑紫色的瘀血、青黑的眼圈讓他顯得無比狼狽。 所幸隔壁人家有個和他年齡相仿的孩子,家境比他好上一些,也是賦予眾望將來要去做官的,剛好可以互相切磋琢磨,省了他也每次上街去聽自詡書生的公子哥侃侃而談卻又無法辨認事實真偽,又因為個性合得來,兩人經常湊在一塊兒惺惺相惜去。 有時兩人還會相約到市集上去,運氣好就會有路過這農莊、準備到大城上應考的書生,趁著對方要過夜而纏著人家整天,問書本上看不懂的地方,和詢問那些公子哥所說的知識是否是真的。 很多時候那鄰居會把早已被的滾瓜爛熟的書卷贈給他,甚至會借給他毛筆和墨條,這對他是個相當大的幫助,至少不用三不五時往市集跑去捱一頓揍。 鄰居家有個大上他們幾歲的姊姊,對他很好,幾乎是把他當成是他親生弟弟那樣地寵,有時鄰居還會吃醋,三人打鬧在一起感情越發濃厚。 有時為了弄懂書上所說的事情,他和鄰居甚至會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還會被姊姊給責罵,就這樣他們一點一滴在進步,最先開始會到處噴墨的毛筆也握得越來越好。 鄰居相當擅長寫毛筆字,那是他遠所不能及的程度,一筆一劃勾勒出端正漂亮的字體,自知自己無法比過對方,閒來無事時他會玩玩水墨畫,同樣是用毛筆在紙上構成的另個世界,有很多地方本質上是相同的,永字八法用得上、正好也算是另類的練習寫字。 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年,兩人的程度已算是相當優良,某天午後談起了要去應考這回事兒,正好趕上那陣子大城鎮所舉辦大型考試,兩人討論再三後便決定起身去試試實力。 不成功就再回來苦讀幾年,若是成了,便可以徹底改善家境這問題,揚名顯貴不說,更能夠為祖上爭光,這是何等殊榮。 他的父母與兄姐同意了,畢竟最初就是要他考取個功名,將忙碌了好幾年所攥來的錢給他,囑咐要一次成功,別費了他們的苦心。 三天後兩人動身前往,臨走前鄰居的姊姊還給他們兩人各一個大擁抱,說是期待他們功成名就後歸來。 又過了好一陣子,他們終於是來到了大城,還有幾天考試才正式開始,街上已到處是書生打扮的人們,搖搖扇子吟詩作樂,口中吐出盡是文謅謅的話語,惹得人興奮、又惹得人心煩。 然而他們在館子裡進食時,卻聽聞了隔壁桌時常在四處奔波的商人,毫不壓低聲音嚷著遠處某個農莊裡有一家人,上上下下全死於非命這件事情。 本是抱著隨意聽聽的態度,然而兩人卻是越聽越是心寒,蒼白的臉上滴下汗珠,那地點那家人怎麼看都是屬於他來自的地方。 他是該回去瞧瞧,要是這件事情是確切的,他得好好為親屬處理後事,然而考試將近,要是回去,他絕不可能考上官為替祖上爭光;要是應考,他就得背負不孝的罪名。 更別提這件事情根本不曉得真偽,也無法百分百確定那是他的家人。 ——他不能因為無中生有的傳言而辜負攥了好幾年才勉強找著的夢想小徑。 可蔓延上心頭的不安讓他坐如針氈,於是不顧鄰居的勸阻執意回鄉一趟,就這麼乾脆放棄了過去幾年熬過來的努力。 幾經轉折,他終究是回到了闊別半個月的家,同時應證了那流言並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真真切切發生過的遺憾。 破舊不堪的屋子已沒有人待在裡頭,推開茅草做的門也只有濃烈到刺鼻的腥臭味,沒有作心理準備就直接竄入鼻腔,讓他嗆出了眼淚。 他就在那屋裡哭了一夜。 聽附近的人說因為以為他不會回來,屍體已經替他處理好了,現在頹留在這兒的僅有這間房屋。 原本就少有的桌椅壞得徹底,就連他放置在桌上的那些紙張都散了一地、被撕破踩爛,毛筆墨條硯臺無一倖免,四處沾染上的紅已乾涸發黑,味道卻沒有因此消散。 將所有事情處理好後,他四處去打聽當時的經過,然而卻是什麼也探聽不出來,就連是誰這樣狠下殺手也無法得知。 之後聽聞了鄰居考上了個好官位,也聽聞了那個對他視如己出的姊姊嫁了富貴人家。 同樣不富足的兩家人,一是成功大顯大貴,一是被徹底抹滅。 為了復仇、為了讓家人能夠瞑目,他再也沒有碰過文房四寶,就這麼踏入了所謂的江湖,成天打鬥殺人,藉以宣洩自己滿腔的怒火,以及找到那狠心滅了他家的仇人。 一旦染黑了的白布就不可能會有洗白的一天,他再也沒有和鄰居見過面,身為因殺過人而被通緝的他是沒資格和官員聯絡的。 和鄰居不同,姊姊只要有空就會去找他,只有她知道她一直待在村外的森林小屋,來見他的時候會帶上食物與生活必需品,有的時候還會另外帶上毛筆和墨硯、紙張來給他,他就碰過一次,僅此一次。 那時候的他殺人無數,某天夜裡想試著畫個水墨畫,就像過去那樣,只是他提起毛筆在紙張上方頓了很久,久到蘸了墨的毛開始漬出墨、滴在紙上暈了開來,依舊連一筆也下不了手。 他將這一切全給丟了,之後只要姊姊帶這類的東西給他,他就會拿去變賣,換來一壺又一壺的酒,喝個爛醉,儘管如此姊姊還是會給他送來。 又過了幾年,他已是縱橫江湖的俠士,當然是指黑的那一方,很多時候會有人來委託他殺人,為了探聽出消息他大多數都會接受,也因此對於自己染血的雙手從不忌諱。 某次一個員外找上了他,說是願意花錢雇他來解決掉姊姊,似乎是因為那員外看上了她,姊姊抵死不從而使他難堪無比,才決定雇人痛下殺手。 牽扯到那人他理所當然拒絕了,即便他幾乎是來者不拒地接受任何任務,即便早已不在乎究竟得殺掉誰,他也無法對姊姊下手。 員外只說了一句話:他知道究竟是誰滅了他家。 然後他接受了。 他不會忘記那時候的姊姊哭得很慘,哭著要他放了她,可他還是下手了,就是心裡難受到彷彿被人緊抓住也還是下手了。 那是對他溫柔無比的姊姊,那是在他墮落後還願意陪著他的姊姊。他還是動手了,連一滴淚也沒流。 他必須要知道究竟是誰帶走了他的家人,為了知道這件事情他願意犧牲放棄掉一切。 事成後他去找了那員外,員外嗤笑召來了一大夥人,笑得狂傲,那時他才知道日夜尋找的仇人是誰了。 小時後他和鄰居跑去了市集上找書,回家後就聽父母憂心忡忡,一問之下才知道白天時有個員外路過他家外頭,那時剛從田裡回來的父親不小心碰到了對方,連手上的爛泥巴都沾了過去。 那時對方揚言會找他算帳、要他家破人亡。 後來過了很久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才漸漸淡忘了這件事情,可現在看著朝他衝來要取他性命的那群人,他才憶起曾發生過那一回事。 他拚了命越過那群人,可算是不要命的他怎麼可能會輸給一群烏合之眾,就在他揮下刀砍掉了員外的頭後,那一群人便鳥獸散。 他傷得不算重,但也不輕,他幾乎不記得自己是怎麼回到了那間好幾年沒回去過的家,一進門就倒在地上,縮起身來顫抖著。 仍然一滴淚也沒流。 等他醒來已是隔日,陽光從被拉開的門射了進來,刺得他眼睛很痛,他就見那個鄰居戴著官帽,逆光站在門口看他的模樣。 他們一句話也沒說,鄰居領著他到了森林中一座小土丘,上頭還插了個木板,上頭用毛筆寫下了什麼字他看不清,就連身上傷口的疼痛都被遺忘。 他就這麼怔怔地看著土丘,直到聽見歎息後才見到鄰居欲言又止,才發現淚水早已爬滿他整張臉。 然後那人靠了過來,張開雙手狀似要抱他,他認得這動作,小時候他們只要有誰失意難過,另一人就會抱抱對方聊表安慰。 此時對方這動作代表了他們還是朋友,這對他來說比什麼都要可貴。 他轉過身去和對方相擁,緊接著身體一僵,半是驚愕半是了然地低下頭看去,自己肚腹插上了把小刀,握著刀柄的手是鄰居,那逐漸冒出的紅讓他作嘔。 抬眼看去,那臉竟比他殺人時更加冷血無情。 然後他笑了,對方是要和他一樣走向這不歸路,放下蘸過墨的筆、拾起染上紅的戎——最終和他一樣不得好死。 他緩緩閉上了雙眼。 Fin. |